廉潔鹽田 > 通報曝光 > 群眾身邊的腐敗和作風問題
日前,南山區(qū)紀委聯(lián)合南山公安分局紀委對南山區(qū)南頭派出所民警曾衍亮、林思榮,區(qū)禁毒大隊民警佘志明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。
經查,曾衍亮、林思榮、佘志明在辦理吸毒治安案件過程中玩忽職守,致使群眾被扣上吸毒黑鍋長達四年之久得不到及時糾正,損害了群眾利益,造成了不良社會影響。
曾衍亮、林思榮、佘志明身為中共黨員,違反工作紀律,在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,損害了群眾利益,給黨和國家造成較大影響,已構成玩忽職守錯誤,應追究其黨紀責任。根據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的有關規(guī)定,經區(qū)紀委常委會審議,決定給予曾衍亮、佘志明黨內嚴重警告處分,給予林思榮黨內警告處分。同時,對3名民警的3名相關責任領導予以了問責處理。
案情回顧
群眾被扣“吸毒”黑鍋四年 派出所有錯不糾
黎迎源是茂名市電白縣望夫鎮(zhèn)東門村人,現居住在廣州市白云區(qū)新市街道某出租屋一間不足4平方米房子的閣樓上,他本是一個職業(yè)司機,老婆和三個小孩都生活在身邊。但黎迎源寧靜的生活卻在2012年12月的某一天被徹底打亂了,白云區(qū)新市派出所懷疑他是吸毒人員,前后帶他去進行過兩次檢驗,但結果都顯示他并沒有吸毒。
一個平白無辜的人為什么會不斷被警察帶走檢驗是否吸毒了呢?新市派出所告訴黎迎源,是深圳市南山區(qū)南頭派出所將他的吸毒案底上傳到吸毒人員網上動態(tài)管控系統(tǒng)。為了搞清事情的來龍去脈,黎迎源從2013年起多次到南頭派出所查證,該所經反復比對他的身份證、照片、指紋、住址等信息,認為當時確實搞錯了。南頭派出所民警稱,與黎迎源同村的一個人因吸毒被該所抓了,那個人沒有說自己的真名,而是說了“黎迎源”的名字,吸毒案底就這樣張冠李戴地套在了黎迎源的頭上。
根據《廣東省禁毒條例》等相關規(guī)定,吸毒人員駕駛機動車和租住出租屋都會受到相應的限制,黎迎源因此丟掉了專職司機的工作,因怕警察例行檢查也不敢以自己的名字租住房子,正常生活工作都無法保證。
既然南頭派出所明知有錯,為什么在長達四年的時間里都不予糾正呢?帶著這些疑問,暗訪人員隨著黎迎源再一次來到了南頭派出所。南頭派出所承認,的確是因為他們疏忽大意搞錯了,至于為什么沒有糾正,該所一位民警稱,“派出所層面絕對撤銷不了聯(lián)網數據,我們只能上報給上面修改?!?/p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