來源:深圳市鹽田區(qū)住房和建設局發(fā)布時間:2023-11-22
一、論證時間
2023年8月15日
二、論證方式
根據(jù)《深圳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實施辦法》第二十六條,采用召開專家論證會的方式進行。
三、論證專家
根據(jù)《深圳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實施辦法》第二十六條、第三十三條的規(guī)定,論證專家由深圳市專家組成。參加咨詢論證的專家共7名,符合《深圳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實施辦法》第二十九條、第三十條、第三十一條的相關規(guī)定。
四、主要意見及采納情況
匯總整理專家針對《鹽田區(qū)綠色建筑與裝配式建筑促進辦法(修訂征求意見稿)》(以下簡稱《促進辦法》)提出的意見,7名專家提出的具體意見和建議合計47條,已采納31條,未采納9條,解釋說明7條。
五、結論
結合7名專家意見,《促進辦法》論證結論如下:
?。ㄒ唬┍疚募鳁l款符合規(guī)范規(guī)定、辦法,總體可行。
?。ǘ┱撟C專家一致同意《促進辦法》修訂實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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